下列事項我個人實在是作不出口:

1. 把自己畫好妝並擠眉弄眼裝可愛,並命名為"我的美美妝容照"的照片弄上部落格, 
 然後到熱門的ptt或其他人的部落格提供連結請大家點閱,還要大家幫忙"衝"部落格人氣.....

2. 沒有嫁給男友(甚至連計畫都還沒有),住進男友家與一家人在一個屋簷下同住,
 並且直接稱男友父母為爸爸媽媽,之後男友當兵後一年的日子裡要一個人與男友全家人同住。

3. 去年沒有通過檢定考,今年又重新來上一次檢定考班,
 然後還在下課時間用全班80人都聽得到的巨大音量說, 去年的考試題目真的很賤,
   自己都是敗在文字語彙那科,還一直要告訴旁邊的同學,聽解科目的考題是賤在哪裡....  

一時之間只想到這三樣,以後想到繼續補上,感覺蠻多可以寫的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ttlecoff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